2025 年 7 月 17 日傍晚 7 点,辽宁朝阳灵凤大桥附近的人行道上,一场特殊的 “对峙” 正在上演。
三只闪着警灯的应急车辆 —— 两辆消防车、一辆救护车 —— 试图通过时,被一支身着统一服装的暴走团拦住了去路。队伍中有人短暂避让后又迅速归队,最终在僵持约两分钟后,应急车辆选择 “让步”,待暴走团列队通过后才得以继续前行。这段被网友拍下的视频,将 “暴走团与应急车辆争路” 的矛盾再次推向公众视野,也撕开了老龄化社会中公共秩序与个体权利的深层博弈。
根据现场视频与网友爆料,事发时灵凤大桥附近人行道上,暴走团正列队集合,成员统一着装,队列整齐。此时,两辆消防车与一辆救护车沿人行道驶来,警灯闪烁,显然在执行任务。最初,队伍边缘有成员短暂避让,但很快又回到队列中,整个队伍并未为应急车辆腾出通道。
展开剩余79%救护车随后拉响警报示意,仍未得到回应,无奈后退几步顶在队伍前,形成对峙。这两分钟里,人行道被完全堵死,周围无一人上前协调。最终,双方以 “暴走团先行通过” 的方式结束僵持,应急车辆才得以继续行驶。
值得注意的是,网友提出关键疑问:应急车辆为何会选择人行道通行?是否因特殊情况需借道?当地景区工作人员以 “需请示领导” 回应媒体采访,派出所则定性为 “素养问题”,表示会联系暴走团负责人进行批评教育。但这一回应显然未能平息争议 —— 当应急车辆的通行权遭遇集体性阻碍,这究竟是 “素养问题”,还是涉嫌违法?
翻开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,第五十三条明确规定:“警车、消防车、救护车、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,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。”《消防法》第四十七条也强调,阻碍消防车执行任务的,“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;情节严重的,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”。
从法律层面看,暴走团的行为已远超 “素养” 范畴。应急车辆无论行驶在机动车道还是人行道,其执行紧急任务时的优先通行权受法律保护,这一权利的核心是 “保障生命与公共安全”。即便假设应急车辆借道人行道存在合理性争议,也需以 “不妨碍执行紧急任务” 为前提 —— 视频中 “集体不让行”“僵持两分钟” 的行为,已构成对法定权利的直接侵犯。
更值得警惕的是 “集体性违法” 的特征。当个体行为被群体裹挟,违法成本被稀释,容易形成 “法不责众” 的侥幸心理。此前多地曾发生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、闯红灯等事件,最终多以 “批评教育” 收尾,这种 “柔性处理” 反而纵容了类似行为的反复出现。
此次事件并非孤例。近年来,“暴走团” 与公共秩序的冲突屡见报端:2017 年山东某暴走团占用机动车道晨练,与出租车发生碰撞致 1 死 2 伤;2023 年河南某暴走团因占用广场音响扰民,与居民爆发肢体冲突…… 这些事件共同指向一个问题:在老龄化加速的社会背景下,如何平衡 “老年群体健身需求” 与 “公共秩序维护”?
从数据看,我国 60 岁及以上人口已超 2.9 亿,老年健身群体规模持续扩大。暴走团作为低成本、易组织的健身方式,深受部分老年人青睐。但部分团体在发展中逐渐偏离 “健身” 初衷,形成 “占路成习”“集体抱团抗规” 的亚文化。这种亚文化的滋生,既有个体规则意识淡薄的原因,也暴露出基层治理的短板:
其一,公共空间供给不足。在部分城市,适合老年人健身的场地有限,公园、广场等场所常出现 “抢地盘” 现象,迫使一些团体转向马路、人行道等非健身区域。
其二,执法尺度模糊。对老年群体的轻微违法,基层常因 “尊老” 传统选择 “柔性处理”,但这种 “特殊对待” 反而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。正如法律学者指出:“法治社会的‘尊老’,应是尊重合法权益,而非纵容违法行为。”
其三,团体管理缺失。多数暴走团缺乏正规组织架构,多由 “带头人” 自发召集,既无内部行为规范,也无外部约束机制,容易因 “群体情绪” 做出非理性行为。
要破解 “暴走团与公共秩序” 的困局,需跳出 “道德谴责” 与 “简单处罚” 的二元对立,构建多维度治理体系。
法律层面,需明确执法标准,消除 “法不责众” 的灰色地带。对阻碍应急车辆通行等严重行为,应严格依法处罚,形成法律威慑。可借鉴部分地区做法,将违法信息纳入个人信用体系,提高违法成本。
治理层面,需优化公共空间资源配置。城市规划中应预留更多老年健身场地,通过 “错时使用”“共享空间” 等方式提高现有场地利用率。例如,部分社区将闲置空地改造为健身区,既满足需求又避免占用公共通道。
社会层面,应强化 “规则教育” 与 “团体自律”。街道、社区可联合老年大学等机构,开展法治宣传课,明确健身行为的法律边界;同时引导暴走团建立正规组织,制定章程,将 “遵守公共秩序” 纳入团体准则。
此次灵凤大桥的两分钟对峙,看似小事,实则是对社会规则的一次考验。当警灯的闪烁无法换来应有的避让,当生命通道的畅通需要 “协商让步”,我们更应清醒认识到:在老龄化社会的进程中,“尊老” 的前提是 “守规”,“包容” 的底线是 “法治”。唯有法律不缺位、治理不松懈、个体有敬畏,才能避免类似的 “生命通道受阻” 事件重演,让公共空间真正成为守护每个人安全的屏障。
发布于:广东省益通网配资-杭州配资-配资交易平台-配资平台app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